声明人:李英秀
我99年7.20以后,在邪恶洗脑班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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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5/92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