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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魏祖贵

    我是96年2月开始修炼大法的,修炼后,身上的多种病状逐渐消失,心灵也得到了净化。由于自己没有学好法,不精進,更没有在法上认识法,99年7.20江××迫害大法,在私心、怕心的作用下,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7.20晚,乡派出所所长和另一人到我家,问我看电视没有,叫我表态,把大法书、炼功带交出来,并逼我把丈夫(大法弟子,当时回外地老家)找回来,由于当时怕心重,没有把自己当作炼功人,认为我炼功强身健体做好人没错,你们这样对我,想不通,心里觉得很委屈,就说“不炼就不炼了”,来人看到抽屉中的炼功带,又马上收走了。还限我第二天10点把大法书、师父的法像、法轮章交到派出所去。他们走后,我心里仍很慌乱。第二天我拿了十几本大法书交给了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写好东西后叫我签字,我虽然心里不同意上面写的,但还是签了名。现在,我认识到这些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我严正声明:过去我说的“不炼了”、签的不符合大法的字全部作废。我要坚定正念,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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