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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郭淑芹

    我是1998年得法的,参加集体学法炼功后,我真是身心受益,逢人便说“法轮大法好”。2002年我因不配合邪恶诬陷大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在这一年,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这是我整个修炼过程中的一个污点,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真的是羞愧难言、无地自容。由于法理不清,正念不足,没有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在各种执著的驱使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决心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现郑重声明以上“五书”和在610的签名及在这五年正法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我将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勇猛精進,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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