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文芹

    我是98年得法的学员,2002年3月的一天晚上,派出所突然来我家進行搜查,并把我与同修几人强行带到派出所,逼迫我们诽谤大法,强迫我们写诬陷大法的言论。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和与同修的交流,清醒的认识到,由于自己在被迫害中人心太重,对法理解的不深,被邪恶利用,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感谢恩师洪大慈悲,一次次给我们机会,让我们重新走回正法的大道上。作为大法弟子,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特此严正声明:邪恶强迫我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不辜负恩师慈悲苦度,坚修大法,紧随恩师,完成我们救度众生的使命,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