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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延菊

    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由于在压力下,自己学法不深,加上怕心重,被邪恶钻了空子,违心的交了几本大法书,烧了几篇经文,这是对大法的犯罪。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自己,现在我向师父请罪,并严正声明:我以上的行为全是错误的,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思一念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好好学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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