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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永升 99年7.25,在当地派出所写“保证书”,当时我想应付一下就行,做大法的事一直没有停,并且当时在派出所口头也证实法了,认为不用写声明。可是随着学法的深入,今天才认识到声明的重要性,并写出这声明,以前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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