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玲
我59岁。我因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而被旧势力迫害,多次被拘留,两次被劳教。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此之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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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