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滕成远
我在99年7.,20以后,在法轮大法被无理镇压期间,在公安、派出所和市公安分局恶警的强迫、利诱下,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所签的名和所按的手印,声明全部作废、无效。做好三件事,走师尊安排的修炼道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