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书珍
2000年,在看守所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保证书”,深感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所以特此声明,我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做好老师要求的三件事,来弥补我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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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