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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玉香

    我今年38岁,1999年3月得法修炼,在学法修炼中,我身心起了巨大变化,在师父的教诲下,找到了生命的航标,使我有了二次重生的机会。7月20日这天是法轮大法被公开迫害的一天,我们为了护法在去北京上访的途中,由于学法少、悟性差、执著心、怕心没去,在恶警的诱骗下,写了所谓的“不修炼保证”。后来通过不断的深入学习大法和同修的帮助,充分认识到所谓的“保证”助长了邪恶破坏大法,给大法的洪扬带来严重的损失,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在此、严正声明我在派出所和村里所写的“保证书”和一切不符合的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今后要在做好三件事中加倍努力,以积极的心态在正法中弥补对大法犯下的罪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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