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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彭应荣

    2004年9月16日我讲真象被坏人看见并报警,第二天县公安和区公安晚上抓我到公安局审我们到4点多钟后,把我们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一个月。在师父慈悲呵护下我终于出来了,但我还是做错了、说错了话,对不起师父。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在看守所所说、所写一切作废。以后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谢谢师父对我的慈悲与救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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