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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马连萍

    1999年7月,由于自己的怕心,违心的写下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通过认真学法,阅读《明慧网》的资料,我才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这是我修炼路上犯下的一个严重错误,一个必须洗刷的污点。我郑重的声明,我要坚修大法,紧跟师父,认真做好师父要做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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