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兰 2001年单位和恶警先后找我,问我炼不炼了、说如果再炼就开除工职、劳教、判刑。当时怕心重,就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三年来时刻受到良心的谴责对不起恩师、对不起大法。现在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