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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潘妙仙

    自从98年得法修炼后,我懂得了做人的根本道理,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法轮大法是利国利民的宇宙大法啊!99年江氏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后,我数次被当地的邪恶迫害,违心的抄写了“三书”,现在我严正声明一切不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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