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延琴
在99年7.20以后邪恶逞凶的时期,自己所作所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郑重声明作废。特别是曾向人做下的违背法轮大法要求的许诺、保证等,做出全盘否定的声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