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淑霞
我曾在拘留书上按了手印,现在严正声明过去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完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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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