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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兰芳 凡在2000年十月一号上北京证实大法后,在警察的威逼之下,有怕心,所说的不符合法轮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宣布作废。我一定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6/12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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