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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素琴

    我是96年得大法的,修炼后,身心受益。由于江××出于嫉妒,所以7月20日邪恶对大法進行了全面疯狂迫害,并且下达文件: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功。在严峻的考验面前,由于没有学好法、悟性低,在单位领导的压力下(当时办班不准回家),自己没能坚定大法,违心的写了“悔过书”,说“不炼了”;当时硬给录了像,上了单位的电视台,并且开车到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由于师父的慈悲,我才有机会发表声明:过去凡我写过的“悔过书”、“检查”作废。回想起来痛悔自己,大法是严肃的,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一定要弥补自己的过错,做好师父教给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坚定自己的正念正信,学好法,发好正念,讲好真象,抓紧时间救度世人,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完成大法弟子的神圣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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