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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靳淑贤

    我是1997年5月份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强,最近讲真象时,有时讲的还很好,有时出现怕心,经常以第三者的身份讲真象,有几次在讲真象时,当别人问我是否也炼法轮功,我觉回答“不是”。这绝不是一个正法时期师父要求的合格的大法弟子。从现在起我一定按正法时期师父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真象。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以上错误回答作废。加倍的讲好真象,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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