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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孔令香

    在邪恶残酷的迫害中,我却没能坚修大法,痛苦的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同修。我被县局非法抄家,拘留、敲诈、勒索,使我写下了“保证书”,并签了名。从那以后,我的思想上就背上了包袱,心里非常内疚,悔恨自己。我以前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事,严正声明作废。从新回到正法中来,跟随师父走正法的路,必须听从师父,用法做指导,扎扎实实的做好三件事,不要把自己混同于常人,回归师尊安排的正法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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