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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新莲 我是98年有幸修炼法轮大法的。99年7.20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大法,我在当地派出所邪恶的威胁下,写了“不炼功”的所谓的“保证书”。通过学法和看《明慧周刊》,使我体会到大法的威力和师父的慈悲,又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路。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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