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德元
我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做出了大法弟子不应有的行为。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严正声明我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