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爱英
我2004年6月份在家中无辜被恶警抓走,送進洗脑班。在洗脑班里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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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