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新艳
本人所有不利于大法的言辞、书面材料现声明作废。从现在起我将"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过失,跟上正法修炼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2/8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