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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燕秀英

    我炼功9个月迫害法轮功就开始了。在2001年4月去京上访,当地警察把我接回派出所,他们给我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让我签姓名,并不是我的真心,当天晚上12点就让家人接回家。2001年8月强行抓我上洗脑班,在那是帮教人员给我写的“悔过书”“保证书”让我签名,十天放回来了。回来后我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2002年8月的一天早上,我去贴标语,有人举报,警察又把我送到洗脑班,还是帮教给写的,虽然不是真心的,也顺从了它们,也配合了邪恶,我所说、所签名不符合法的要求的话现声明统统一律作废。以后不能再给大法抹黑了,继续坚修大法紧随师,助师正法,做好师尊讲的“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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