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马庆玲

    7.20以来,我坚修大法,去北京证实法,多次被迫害。丈夫逼着与我离婚,单位领导调离了我的工作,公安局监视我,由于当时对法理解不深,在重大的压力面前,在离婚书、工作调离书、监视居住“判决书”上签了字。现在我悟到:这是跟旧势力签约,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是不符合大法的,给大法带来了损失,给救度众生带来了障碍。现在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签字和言行一律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完成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