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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黄艳娥

    我在97年得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道德回升。99年7.20在江氏集团邪恶迫害下,被强迫写了“三书”,“不炼法轮功了”。现在通过学习认识到自己错了,给大法也抹了黑,声明以前写的作废。从新走入大法中,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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