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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韩玉霞

    长春市电视插播大法真象后,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的人员多次到我家,逼迫我签字“不炼法轮功”,由于学法不深,怕心很重,就违心的签了。现在通过学法知道自己这是向邪恶妥协,是最不好的行为,现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写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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