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国新、李增业
我过去所写、所说的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以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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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