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茂英、于秀云、钱均兰
在邪恶的迫害期间,我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