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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兰 2004年4月11日的一天上午,被邪恶劫持到看守所,在邪恶的高压下,我说出了不该说的话,动了不好的念头,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0/931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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