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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郑玲凤

    我于2000年7月与同修8人去北京证实法,在车站被恶警堵截,国安大队队长等人把我们带回公安局国安大队办公室搜身,搜包,把我所带的钱(2100元、火车票在内)全部搜光,没给发票。几次来搜家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送進看守所后,整夜(晚上7点钟到早上7点钟)恶警轮流提审,威胁、不让睡觉。特别是县领导检查看守所时,县委书记看我两腿圈起而坐,就说我在“打坐”,恶警要挟我要给我戴25斤重的脚镣,否则要写“检查”,我当时害怕请别人代写了“检查”。8月份看守所强行每个大法弟子按上面统一要求写“悔过书”我也请别人代写的,恶警说:“不合要求,重写”,我只好重写。后面听说我和另一同修要被判刑,其他人都可以放出去,当时我急了,自己写了“保证书”。后中学校长和我丈夫当担保人,取保出来了,校长和我丈夫也写了“保证书”。释放后派出所和国安大队经常来家抄家,训话等,把我全家人惊骇得够呛,从此都反对我炼功,我丈夫经常叫要离婚。2003年10月31日印制讲真象传单、资料被人检举。国安大队恶警来搜家,并把我、同修和复印店老板关押于看守所,三次来家抄家。更恶毒的,听说我外孙女在我家吃,恶警到小学去审问孩子,九岁的小女孩看见警察找她问话,把她吓得半个月梦里惊叫,结果妨碍了孩子的学习,学期成绩退步很大。在看守所关了七个月,恶警轮流提审逼供诱供,软硬兼施想达到他们的目地,企图非法判我三、四年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根本执著没放下,便写信给家人叫他们去通关系,让我早日出去。因此家人帮我请了律师,并要求我一定要写“悔过书”交于律师,一切听了常人的安排,写了所谓的“说明书”,律师改为“悔过书”。后来国安队长和“610办”主任经常来中学检查我每天去保卫办公室签字没有、出校门登记、请假没有、是否有人陪同监视等。还叫丈夫写了“保证书”等。这些是江××集团对我们大法弟子迫害的证据。修炼是严肃的。我郑重严正声明、我在旧势力安排下所写的所有“保证书”、“悔过书”、“说明书”、“检查”、我丈夫写的“保证书”等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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