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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谭伟光 我于2003年对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写的“保证书”是对法轮大法的诽谤,通过大法弟子对我的帮助,使我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深重罪孽。我郑重严正声明原“保证书”作废!无论发生任何事情我都不再做对不起大法的事情!我从今以后认真学法,时刻以真、善、忍的标准来对待任何事,做好三件事,做师尊的好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33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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