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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白万明

    99年7月20日后江××利用手中的权力践踏人权、宪法、利用高压政策不允许修炼法轮功,谁还炼,单位领导革职、下岗,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书记和厂长、公安员分别找我,让我在“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和“决议书”上签字。当时我邪悟,没有深考虑就分别签了字。别人看我签了也都签了。通过深入学法和看同修在周刊发表的文章才知道这样签字是背叛师父和大法,神是不会干这样事情的,当时自己触目惊心,心在流泪。如果不是恩师洪大的慈悲,自己无颜面对大法,面对大法弟子。所以我严正声明,凡是以前写过和签过的不利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一定按照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路上走好每一步,做好三件事,一修到底,用救度众生来弥补以前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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