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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彩霞 2003年5月份,不知真象的警察到我家進行所谓的“调查情况”,我不但没有勇气向他们讲清真象,反而在他们问话中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还在所谓的保护资料的借口下交出了神圣的大法书。我以后感到自己太差,感到了耻辱。在修炼路上没严格要求自己所造成的。特此声明以前所做的、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在这佛恩浩荡的日子里放下人心,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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