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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献忠

    在1999年7月20日下午2点左右,我被乡派出所恶警带到当地派出所,被恶警强迫看诬蔑大法的电视,并遭到殴打,非法关押我3天,强迫我交大法书和写“不修炼保证”。在邪恶的迫使下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情,甚至代替其它同修写了六、七份。2002年又先后两次遭到骚扰并在强令下写“保证”。我做得太差了。我悟到这都是旧势力安排的,这是我不能承认的,现声明,以前写了什么“保证”,全部作废。我绝不能被旧势力安排。以后紧跟师父走到底,抓紧时间好好修炼,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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