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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谷金芬

    我在劳教所的高压强迫下,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深感对不起师父。在大法弟子的帮助下,通过学法,我严正声明我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全部作废。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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