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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丽娟 我于2002年3月在劳教所劳教非法关押两年,由于没放下人心、根本执著,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特此声明在劳教所所写一切违背大法的全部作废。重新走入正法修炼中来,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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