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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大棉

    我今年67岁,97年得法后,身体的疾病很快得到康复。2000年5月,因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抓捕,当地乡政府接回后,罚款3000元。由于自己不识字,学法少,对法理解不深,怕心重,让别人代写了“不修炼保证”。通过学法和同修们的帮助,才认识到以前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现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讲真象救度众生,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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