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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彩菊 得法前我是一位身患几十年肝炎的重病人,是法轮大法使我重获新生,使我过上了幸福健康的生活。99年邪恶的江氏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之后,在邪恶的逼迫下,(由于我不识字)我的女儿代我在邪恶自己写的“保证”上签字。在此我严正声明所谓的“保证”和女儿的签字作废。今后我将坚修大法,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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