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欣
在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新华区政府、新华区政法委逼迫下,我的家人和公安局的人给我写了保证,在此严正声明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0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4/7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