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杰
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罪过。早日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7/12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