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杰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看守所期间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给自己修炼的路留下了污点。出来后一直没能正视自己犯的错,通过学法和切磋认识到了此事的严重性。现在严正声明在看守所里所说、所写的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全部作废。否定旧势力,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按照大法的要求走好以后的路,洗刷自己的耻辱,做一名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7/93668.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