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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袁春飞
我和我爱人都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爱人去北京正法,两次被抓,抓回原籍派出所,两次拘留二十多天,罚款3000元,派出所还说不写保证不放人,我就违心地替我爱人写了“保证书”,现在我通过学法逐渐地认识到,我的所作所为是配合了邪恶,走向大法的反面,所以我郑重声明,我替我爱人写的“保证书”等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8/12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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