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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歌扬 自1999年7.20以来,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中,本人受单位的压力,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情: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写了“保证书”,但第二天就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大法带来了损失。现在,我郑重声明:在受邪恶迫害的过程中,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这正法進程,做好应该做好的三件事,正念正行,不再给大法抹黑。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8/93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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