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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于红霞

    我于96年喜得大法,经过修炼,身心收益无以言表,深感大法之伟大神奇,但自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致使停留在自我修炼的框框中而不敢站出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于是在自私为我、怕心、常人心的作用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和合同书”。每每想起,痛心疾首,深深懊悔自己所做的一切。今天我终于有机会在这里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写过,说过(包括会上的发言)以及后来被抓后写过的所谓“认识”等背离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随师父,走正回家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9/93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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