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柏容珍 我96年得法,身心受益,于2000年6月上京证实大法,7月被抓到看守所,家里拿2千元保出。在2000年10月24日因发真象资料而被非法抄家,并被绑架到看守所。2001年4月25日被非法判刑。现严正声明在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9/93813.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