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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黎芸

    在99年7.20大法和师父遭受邪恶的诬蔑和迫害时,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讲清真象,散发真象资料,多次被邪恶非法关押,并两次被非法判劳教共三年。在劳教期间,我在劳教所遭受残酷折磨,那里的恶警从精神和肉体上采用许多卑鄙、恶毒的手段迫害坚定的大法修炼者,比如:恶警强迫我们在寒冷的冬天连续罚站军姿一个多月,致使我双脚被冻伤,肿得穿不進鞋;恶警指使、纵容犯人随意打骂、折磨、侮辱大法弟子;有的被关小间、长时间罚站、罚坐、罚蹲;强迫我们喝水却不准上厕所;灌高浓度的盐水;更为残暴的是,恶警指使犯人和犹大强迫大法弟子盘双腿然后用绳子捆牢,长时间(有的长达20多个小时)不松开,为了不让他人听见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痛苦的惨叫声,就用脏手巾等塞進口中。有许多大法弟子就是因为承受不了这种毫无人性的折磨而被迫妥协,我也是在这种残酷的折磨下而不情愿的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内心万分痛苦、觉得生不如死,消沉到了极点。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违心所写、所说、有损于大法、不尊敬师父的一切言行和文字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正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0/93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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