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玉霞 我于2004年9月28日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因我炼法轮功一事被坏人举报,在单位领导及家人的逼迫下,没顶住压力,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内有“三不”,在此特声明作废。虽然“保证”里的话不是真心话,但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我非常后悔。在此严正声明“保证”作废。我要做一名坚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努力坚决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0/93844.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