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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玉华 2004年11月我到外面讲真象,被世人告发,在我回家的路上,被几个恶警绑架到派出所,当晚送往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录了本人的口供后叫签字。我不认识字,也没读给我听,我就按了手印。在此,我严正声明:一、口供内容如果有“不炼法轮功”的话,那不是我讲出来的,应全盘否定。二、我不该配合邪恶的命令、要求……,根本就不该配合邪恶录口供、按手印。声明“手印”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0/938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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